尼康V1套机(10-30mm)点评

7.8
综合得分
8
性价比
8
操作
7
电池
8
屏幕
8
成像
8
做工
  • 产品点评(11)
  • 有图
  • 有视频
没跑就挂了

购买信息

价格:1500元

时间:2013-10

地点:香港

做工:8成像:8屏幕:8电池:6操作:8性价比:8

最满意

体积小,方便携带,电池与D7000,D800等通用

最不满意

1010万像素偏低,ISO偏低,不自带闪光灯,操作不方便,模式转盘无锁紧钮,不配手柄不好拿

总结

10-30镜头画质太糟糕,配10mm 2.8画质可接受,星轨银河通吃。就算机身用单反电池依然很费电,微单的通病。另外配FT1卡口适配器很好玩D!!

发表于:2015年03月05日 09:08 27赞 评论

做工:8成像:8屏幕:8电池:8操作:8性价比:8

最满意

尼康精心打造的第一款微单,做工精湛,金属机身质感出色,采用EXPEED3处理器,拥有1010万有效像素,支持全高清视频,高速连拍每秒60张,对焦速度快,可选对焦点多,电子取景器等,通过FT1可以转接尼康的其他镜头。

最不满意

感光原件比较小,操作不方便,很多参数都需要进入菜单设置。

总结

经典微单,做工良好,金属机身,设计精巧,很有质感,硬件給力,值得拥有!

发表于:2014年07月08日 08:24 30赞 评论

我去年购的尼康V1到今年才一年多点时间镜头10-30,转到10的位子就出现了故障,显示屏不显示相片.我觉得质量还是差.

发表于:2014年10月30日 03:53 19赞 1条评论

你换的是不是原装的镜头

发表于:2015年10月18日 04:07 4赞 评论

最满意

N的V1把 测光,快门,对焦,取景 都集成在感光元件
这项专利足以在今后 5年内统治整个DC相机市场,
虽然N现在不是王者,但是这项专利是倚天之剑,王者指日可待。
5年后的今天,V1技术就是现在所有相机的未日。

希望国产相机(包括山寨相机),重出江湖,不要失出了关键时机。

最不满意

产品本身还有不足。
但这不影响他是王者的未来。

总结

5年后的今天,V1技术就是现在所有相机的未日。

发表于:2011年10月28日 09:49 42赞 评论

最满意

先进的对焦系统及最新的图像引,拍片特别流畅,尤其横移的时侯不会窒格,最高可60幅连拍/秒.

最不满意

机身以外的每种配件都需要更新固件,叧购镜头也不例外,单反镜头只支持单点对焦及只限中心点,FT1接环不支持副厂镜头,编写程式的要打屁股...

总结

外形美观 硬件給力 软体不足 期待改善

发表于:2012年01月09日 01:39 1赞 评论

最满意

做工精湛,金属机身质感出色,采用EXPEED3处理器,拥有1010万有效像素,支持19201080分辨率的全高清视频,高速连拍,自动对焦,可选对焦点多等,功能十分的强大。

最不满意

价格优势不明显。

总结

做工很好,金属机身,设计精巧,很有质感,就是价格高了一些。

发表于:2011年12月17日 08:11 21赞 1条评论

最满意

V1采用全新开发的CX格式超高速自动对焦CMOS图像传感器和新一代图像处理器EXPEED 3,以及结合了相位侦测AF和对比侦测AF优点的高级复合自动对焦系统,使其拥有更快的自动对焦和更多的对焦点,实现约60幅/秒的超快连拍速度。画质比DC好甚多,屏幕EVF精细,对焦速度快。黑白两款颜色可选,支持高清拍摄,镜头选择也富裕

最不满意

背后按键设计我感觉有些不舒服,操作较为复杂,没有内闪。

总结

很漂亮....也很精致,感觉还是套机合适

发表于:2011年12月15日 12:29 15赞 评论

最满意

V1把 测光,快门,对焦,取景 都集成在感光元件,高速摄影可达400帧或者1200帧/秒,可拍摄高速小短片,操控也算方便,按钮灵敏,常用拍摄参数有按钮调整,不用进入二级菜单

最不满意

感光器件比较小,比不上M4/3,更比不上APS,画质一般 , 价格偏贵

总结

我认为目前偏贵,等到降到3000左右,肯定会吸引不少DC客户。

发表于:2011年12月06日 01:50 13赞 1条评论

最满意

做工很好,金属机身,精致,很有质感,对焦准确且迅速,录像功能一般,电池耐用一些

最不满意

机身没有闪光灯而且价格有点小贵

总结

携带方便,而且产品的高感画质好,对焦快,快门时滞短,用着很方便

发表于:2011年12月10日 05:10 2赞 评论

最满意

体积小,便携性十足;专利设计,测光,快门,对焦,取景 都集成在感光元件,非常人性化,关于像素,高感等参数,一般家用足以。

最不满意

外形很难看,镜头光圈小。像素低

总结

老厂新做,支持新产品,如果价格再小降点,性价比更加的高。

发表于:2011年12月08日 11:14 11赞 评论
微信群